山钢集团发布《绿色发展行动方案(2019-2020年)》


2018-11-29 06:29:34

11月26日,山钢集团《绿色发展行动方案(2019-2020年)》正式出炉,按照方案设定的目标,山钢集团计划在2020年8月31日前, 钢铁板块实现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,废水近“零排放”,建成绿色低碳环保生态园林工厂,绿色发展水平进入全国钢铁行业前列,引领山东省钢铁企业绿色转型发 展。

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曾先后印发《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》《打赢蓝天 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》等,要求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,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,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,2020年10 月,全国重点区域全面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和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标准。2020年1月1日,山东省将执行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第四时段标准。

山钢集团历来重视绿色发展,在8月15日召开的集团公司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,明确提出“坚定绿色发展道路,率先实现超低排放,打造国内先进绿色 钢铁强企,引领山东省钢铁企业绿色转型发展”的绿色发展行动目标,着手制定全面实施环境深度治理和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,实施全过程本质化减排,实现绿色 发展行动方案。

按照刚性落实生态环保政策法规,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着力培育“绿色、智能、可持续”的比较优势,做绿色发展方式的推动者、践行者、领跑者的思 路,山钢集团将全面实施环境深度治理和钢铁产业超低排放改造,按照“污染排放达标、总量控制有效、风险环境可控、建设项目合规、生产过程清洁、资源利用高 效”要求,系统分析、查找问题与差距,突出重点,分步实施全流程、全系统、全方位环境深度治理和节能减排改造,实现污染物本质化减排、环境质量本质化提 升。

根据安排,山钢集团将把污染防治作为绿色发展的基础,实施从源头削减、过程控制到末端治理的全方位治理,包括全面完成有组织排放源超低排放改 造;实施无组织排放综合治理;实施源头削减;废水100%深度处理和回收利用,杜绝废水外排;固废100%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,杜绝固废污染;大力开 展厂区绿化美化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;加强环保管理,完善环保管理信息化平台等。

具体改造提升和治理措施包括: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,除尘超低排放改造,对散状物料实施密闭储存和输送,对物料装卸及加工设施进行封闭除尘,对 焦化、烧结球团、炼铁、炼钢、轧钢等主要生产车间以及高炉出铁场等场所实施封闭除尘,实施有机废气排放源密闭收集处理,优化厂区物流和生产组织减少物料落 地和倒运等。此外,还包括清洁运输改造,强化源头减排,水资源高效利用,固废危废处置及资源化利用,厂区环境综合治理,环境管理水平提升等。在此基础上, 山钢集团还将研究开发节能环保新技术,培育发展绿色产业,积极推进前沿性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,实现本质化节能减排。(来源:山钢集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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